青政〔2015〕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青海省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7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展览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服务平台,促进青海展览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托我省地理区位、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市场运营模式,加快我省展览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建立和理顺全省展览业管理体制,明确展览业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功能定位,稳步有序地放开展览业市场准入,规范行业管理,培育市场主体,拓展服务功能。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全省展览业发展全局,科学规划布局,协调区域发展,形成社会合力,依托优势资源、特色产业、人文环境,促进全省展览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发展规律,借鉴有益经验,建立公开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充分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推进我省展览业市场化进程。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初步形成政府积极引导与服务,企业自主经营与规范,行业协会沟通与自律三位一体的展览业经营管理体制。支持各市州发展展览业,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市场运营水平,形成以西宁为中心,各市州为支点的发展格局。支持引导金融、保险、营销、咨询等展览业的融合,促进展览业全产业链发展。以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青海文化旅游节等特色品牌展会为示范牵引,集中打造5个左右具有青海特色的专业化、品牌化、民族化、市场化展览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联动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改革管理体制 (四)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由省商务厅牵头,发改、经信、教育、科技、公安、财政、人社、外事、农牧、文化、旅游、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统计、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贸促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展览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强化政策衔接,推动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及时协调解决全省展览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成立展览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展览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作为部门联席会议的常设机构,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提出我省展览业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年度会展工作计划;规范市场秩序,整合会展资源,引进品牌展会,扶持打造地方品牌展会;对展览业进行归口管理和指导、展会核准备案;制定展览业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展览业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展览业专业人才的交流和培训;承办联席会议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展览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 (六)成立展览业行业协会。以中国国际商会青海商会为基础成立青海省展览业行业协会,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以“服务、维权、协调、自律”为基本职能,承担行业宣传、展览统计、评估、行业自律、资质认定、理论研究和交流培训等工作,推动和引导展览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积极搭建对接平台,吸引更多的展览组织机构、专业公司来青海举办展会,吸引更多专业会展人才来青海创业。 三、推动创新发展 (七)培育新型专业展会。支持“青洽会”、“清食展”、“藏毯展”、“文化旅游节”提质增效,提升规模档次,打造国际化知名品牌展会。充分发挥我省在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的区位优势,综合利用现有展馆资源,结合高原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培育以虫草、枸杞、有色金属、中药材等特色物产为代表,高原特色文化、旅游为内涵的专业展会。 (八)搭建展览业公共服务平台。结合互联网发展新趋势,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在各大展会中的运用。鼓励引导企业构建展览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型展览业态,以线上“虚拟展会”与线下“实体展会”虚实互补组合方式,拓展展览业发展空间。 (九)培育展览业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海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青海商会)、中国藏毯协会等具有先进办展经验、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展览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展览行业核心竞争力。鼓励社会各方投资组建经营公司和服务公司,对省内展览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方式,重点培育服务水平高、经营规模大,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展览龙头企业。 (十)健全展览产业链。促进展览业与生活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以交通、物流、通信、金融、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为支撑,策划、广告、印刷、设计、安装、租赁、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展览关联产业集群,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展览业服务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扩大展会与产业的叠加和延伸效益,带动展览产业链企业发展壮大。 (十一)完善展馆管理运营机制。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原则,推进展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培养展馆专业运营团队。加快建设完善展馆餐饮、仓储、广告、休闲、会议等附属设施,提升展馆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展馆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创造便捷、高效的智能化展馆环境。鼓励展馆与展览公司制定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场馆使用规则。鼓励展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提高运营效益。加强场馆信息管理,推动馆展互动、信息互通,提高场馆设施的利用率。 (十二)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展览业组织、展览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创新办会理念、展会组织、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支持品牌展会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取得国际认证。引进国外知名展览公司合作办展,吸引人才、资金、服务等要素流入,参与国际合作,实现多地办展,扩大青海展会国际影响力。 四、优化市场环境 (十三)加强展览业诚信体系建设。搭建展览业信用信息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信用约束机制,延伸采集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展览场馆、办展机构和参展企业等市场主体获得行政许可、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处理以及合同履约情况等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建立健全以商品质量、服务质量、诚信经营、商业品牌以及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展览业诚信考评指标体系,不断优化评价标准和方法,防范展览业信用炒作风险。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展览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制。鼓励引导各类展览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利用展览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扩大展会知识产权基础资源共享范围,建立信息平台,服务展览企业。 (十五)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展览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与相关部门创新监管手段,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列入展览会总体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对展览场馆、办展机构和参展企业的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延伸举报投诉服务范围,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 (十六)推进市场化进程。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办展行为,逐步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扶持有实力的专业展览公司运营展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专业化分工,拓展展览业市场空间。 五、强化政策引导 (十七)优化展览业布局。以西宁为核心,依托品牌优势、区位优势和基础设施等有利条件,推动西宁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展览城市。通过鼓励、吸引社会资本进行多元化投入,进一步完善青海国际会展中心配套设施建设等,促进展览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区域特点显著、产业特色鲜明的展览业新态势。 (十八)落实财税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优化公共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参加省内展会,鼓励展览机构和企业到境外办展参展。研究和制定扶持展览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展览业发展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展览企业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积极落实减免税收政策,降低小微展览企业税负。 (十九)改善金融保险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展览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进一步拓宽办展机构、展览服务企业和参展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担保机构对展览业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二十)完善展览业制度体系。展览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和展览业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展览业管理办法、展览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展览业统计制度及行业自律条例等鼓励、引导、规范、保障展览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为展览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十一)提高便利化水平。展览业行业协会要进一步优化展品出入境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展品出入境通关效率。引导、培育一批展览业企业成为海关高信用单位,适用海关通关便利措施。简化符合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要求的展品通关手续,依法规范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展品的管理。 (二十二)加强专业人才体系建设。展览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协调我省教育部门和机构,鼓励职业院校、本科高校按照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课程,培养适应展览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输送展览业骨干到国外接受培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与相关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培养、培训展览专门人才。探索形成展览业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机制,研究促进展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鼓励展览人才发展,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二十三)着力打造会展开放平台。完善青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圆桌会议机制,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交流。探索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日常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促进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开放合作。 (二十四)扩大展会的宣传效应。展会宣传要创新形式,拓展渠道,充分发挥广告、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对展览业发展的宣传、推动作用,加大青海展览业发展环境和品牌展会的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良好的展览业发展舆论氛围,提高城市、展会知名度,以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企业和人员来我省参展,吸引更多的海内外展会到我省举办,促进青海展览业蓬勃发展。 |